铁道兵诗社

反腐斗争与“无赖原则”(杂谈)

  反腐斗争与“无赖原则”

  张荣文

  近期出现了一个网络问题:“这么多的腐败官员,他们是当官之后学坏的,还是当官之前就不是好人?如果当官之前就是坏人,那么就要研究坏人是怎么当上官的。如果是当官之后学坏的,那就要研究为什么官位会让一个好人变成坏人?攻克这个难题,乃当务之急!”

  其实,这两种现象都不鲜见。早在先前时期,关于“性本善”还是“性本恶”问题,孟子和荀子等先哲们就争论不休,“性本善”者大有人在,“性本恶”者,也不在少数。网上一个帖子说:夫妻俩有一个男孩,儿子两岁半之后又生了一个女孩,男孩怕妹妹“横刀夺爱”,趁父母不在身边时就拿毛巾捂住妹妹的鼻子嘴巴,想捂死她了之。女孩大哭。母亲进屋,男孩若无其事地在一边玩耍,母亲哄着女孩睡着,母亲出去之后,男孩“故伎重演”。母亲大惊:这样的孩子从骨子里就坏透了,长大之后什么坏事做不出来?

  马克思曾言:“人创造环境,环境也在创造人。”随着社会地位的变迁,人会随之“变心”、“变脸”,以至出现“浪子回头金不换”的“坏人”,或者“老人变坏,坏人变老”晚节不保的令人唾弃之人,都不足为奇!

  至于怎样防止坏人谋权为官、官位使人变坏,英国哲学家、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大卫•休谟提出了一条著名的“无赖原则”。

  这条原则认为,人们在考虑制度安排时,必须持定“人人应当被假定为无赖”这样一种假设。制度设计要达到的目的,就是不论人们多么利欲熏心,都必须通过完善的制度机制的钳制功能,使人规规矩矩地服务于公益。

  休谟说:“制度设计必须达到以下的效果:不仅要对无赖行经实施有效的钳制,而且要能防止和遏止人们萌发各种损公利己的‘无赖’冲动。”

  官员普遍“无赖”的假定,虽好像是一杆子打翻一船人,但这确实是构成西方国家在国家治理上所必需的思想前提:基于“最坏情形”,即政治家都可能是“无赖”的着眼点,而不是寄托于人性的自我完善。这正如乘飞机旅行时,所有人都必须经过安全检查一样。亦正如美国前总统杰斐逊所说:“在权力的问题上,不要再侈谈对人的信任,而是要用宪法的锁链来约束他们不做坏事。”

  第一,制衡权利

  在休谟看来,纯粹的善只能是“天使”之为,人类是做不到的——正因为如此,需要对政府本身,实施外在的和内在的控制,寻求“辅助性的预防措施”。这种“控制”最根本的就是国家权力体系内部有分权制衡机制。即行政、司法、议会“三权分立”。美国总统虽然是最高行政长官,但一些重要政策和法令必须经议会上下两院的批准。美国援乌资金,没有议会的批准,拜登说了也不算,只有等议会投票解决。

  人不是天使,由人组成的政府也不可能是天使。人的本性也是政府的本性。人必须有内在和外在制约,政府更必须有内在和外在的制约。

  这就是“无赖原则”这一预设的逻辑结论。

  第二,监督权力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这是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思想家、法学家和哲学家孟德斯鸠的名言。他在被伏尔泰誉为“理性和自由的法典”的著作《论法的精神》一书中,作了一个普遍性的理论预设:“人,作为一个物理的存在物来说,是和一切物体一样,受不变的规律的支配。作为一个‘智能的存在物’来说,他是一个有局限的存在物;他和一切‘有局限性的智灵一样’,不能免于无知与错误;他甚至于连自己微薄的知识也失掉了。作为有感性和感情的动物,他会受到千百种情欲的支配……对这样一个存在物,立法者通过政治的和民事的法律迫使官员必须尽他们的责任。”

  人是一个感性的、会受到种种不定因素影响的“智能的存在物”。无知与错误是必然的。按照制度学派的定义,只有通过社会生活外在的东西——一是道德,二是政治和法律予以补偿和纠正。这两种事物乃是“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

  在西方国家,政府官员不仅要受到议会、司法、民众、媒体的监督,更重要的是受到在野党的监督。在野党对执政党来说,那就是天敌一般的存在,执政党唯恐被在野党抓住小辫子,授人以柄,穷追不舍。国家元首一旦出现问题,司法部门毫不留情。克林顿与莱温斯基偷情,法院照样传唤克林顿接受讯问。

  第三、修正权利

  上世纪八十年代,蒋经国到一家理发店理发,这家理发店一块匾上的“修饰权威”四个大字,引起了他的高度赞扬。要防止权力的滥用,不仅需要制衡和监督,更需要全过程的修正修饰。

  孟德斯鸠还作过另一个经典性的、对人类政治生活具有重大揭示意义和认识价值的预设:“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为止。”这是权力或者权力者的特质所然。由此,孟德斯鸠得出具功利性小结论是:“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

  在武则天时期,曾出台一项法令,只要有人举荐你为官,皆可如愿。然一旦发现你为官不正、以权谋私、为非作歹,则连举荐人一并问责,轻则入狱,重则问斩。

  这一举措看似有点残酷,但确实是那些为官不正,拉帮结派,官欲大于能力的人的一个陷阱。能够举荐你为官的肯定不是一般老百姓,你有权力举荐,你就有连带责任。严于问责,不仅以此来防止朝廷官员结成团团伙伙、借机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同时也是在不断地修正权力、修饰权威,其结果是社会迎来了除李世民之外又一个唐代的全盛时期。

  编后语 张荣文战友这篇以《反腐斗争与“无赖原则”》为题的杂谈,提出了一个如何加强制衡、监督、修正权力,从根本上防止腐败这样一个敏感而重大的问题,并联系国内国外史上有关精论和实践,进行了概括性的论述、分析及提出解决参考办法。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后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机制。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配套制度。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由此看来,在党十分重视自我革命和强化反腐的今天,此文无疑具有相当的意义和看点。——编者

    致远。哲文书

   2024年7月24日发

   2024年212期、总第0674期

   编辑:涓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