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兵文苑

锋剑出鞘

 

  文字/渭滨区检察院1998.2.17.

  美篇制作/宝平

 

  梁宝平同志是1979年调入我院从事检察工作的,现任审查起诉科科长。19年来,他以骄人的业绩,先后赢得了省、市、区检院及区委的多次表彰奖励,为检察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在1991年来历次禁毒斗争中,他立足本职,打防并重,忘我工作,带领全科同志为取得禁毒斗争的胜利,有力扼制涉毒犯罪做出了显著成绩。

  宝鸡市是连接西南、西北的交通枢纽,渭滨区则是宝鸡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区内既有密布的商业、金融网点以及工矿企业,又有战线较长的城乡结合部,人口稠密、社情复杂,近年来,毒品犯罪逐年递增。针对这种情况,梁宝平同志根据禁毒斗争的安排和需要,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以加强对涉毒犯罪的打击力度。首先,组织同志们认真学习禁毒法规,从全国人大的《禁毒决定》到新修改后的《刑法》中有关毒品犯罪规定,引导大家深入讨论,就案说法,从而增强大家办理涉毒案件的业务素质。其次,制定了“集中力量,优先办理,快审快诉”的工作方针,加快办理步伐,提高办案效果,壮大禁毒声威,威慑犯罪分子。第三,加强协作,形成打击合力。为了形成打击毒品犯罪的合力,贯彻从重从快原则,梁宝平同志十分重视与公安、法院的配合,协作。如:在办理张翠玲、陈业方、燕传道、张富平、买万荣等几起重大败毒案件时,为了及时弄清有关事实,加快办案节奏,梁宝平同志带领办案人员与公安人员一同进行调查取证,缩短文书往来所占用的时间,大大提高了打击的社会效果。同时,凡涉毒案件要求出庭公诉人用各个案件触目惊心的事例,向群众进行毒品犯罪危害性教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梁宝平同志还率先垂范、积极办理毒品案件。几年来,他累计办理或参与办理各类涉毒案36件,以其高质量,高水准为全科树立了典范。他身为科长,承担着对全科所办理的全部案件的审核、把关工作,在禁毒严打中,他几乎每天加班3小时以上,及时审结各类毒品案件。几年来,他累计审核涉毒案70余件,为及时、高效的完成禁毒任务打下了基础。在今年禁毒斗争的关健时刻,他父亲身患严重眼疾,双日几乎失明,儿子也患病住进医院。梁宝平同志却未吭一声,继续坚守工作岗位,夜晚才拖着一身的疲惫守护在亲人床边。由于将家庭的重负全压在妻子身上,致其妻腰椎间盘脱出合并增生住院。而此时禁毒斗争巳到了最后攻坚阶段,梁宝平同志又一次将亲人托咐给其他亲友,硬是没请一天假。禁毒工作虽然取得了胜利,但亲人们却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

  梁宝平同志不但积极参与禁毒斗争,注重打击,而且还十分注意对涉毒犯罪的预防工作,他根据近几年来毒品案件的特点,总结出了我市毒品来源的三个方向即云南、甘肃、河南;吸毒者聚居地:桥南厂区、十里铺地区及城乡结合部;贩毒方式是以贩养吸,在大商场或车站门口伺机出售等,从而针对性提出了截源堵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设想,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对毒品犯罪的预防产生了积极作用。同时,他还从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中,精选出典型案例,结合不同宣传对象,用一个个发生在身边的人间惨剧,教育和感化青少年和有吸毒恶习者。前后共作法制报告160场(次),其中举办禁毒演讲30余次,收到了良好效果。

  对于以往所取得的成绩,梁宝平同志从不居功自傲,所经受的痛苦和困难,也不愿声张,而是默默无闻地迈开他那坚定的脚步,像一头老黄牛在耕耘,像拓荒者勤劳工作,在全院干警和广大群众中树立起一名人民检察官的高大形象。

  注:此文选录自【陕西省禁毒工作先进个人梁宝平同志的先进事迹】。标题系编者所加。



 

  当国家把这种信任,放在了我的肩头,当人民把这样的期许交付到了我的手中,当千千万万我的同志我的战友和我并肩前行,我的一生都很值得!因为我无怨、无悔、无愧、无憾!


编辑:向日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