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连长休妻
并非蟒袍加身当驸马,而是身穿獄服是囚徒。
——题记
广州军区通信团九连连长易加亮,出生在旧社会,家里穷困潦倒,5岁起给地主家放牛喂猪干杂活,受尽了欺凌压迫。解放后,翻身有家作主人,背起书包上学堂。 1958年,18岁的易加亮毅然报名参军,立志报恩共产党,报效祖国。他刻苦认真,好学上进,从一名战士成长为通信连长。1965年12月至1966年9月率全连官兵赴越南,参加抗美援越战斗,荣立战功。1968年9月,易连长回家乡探亲休假——那个特殊的时间、特殊的地点发生了特殊的事件——连长休妻的故事就此拉开了序幕。
说了一句话 被判十年刑
易连长的家乡湖南宁乡县花明楼,那是个让无数湖南人、特别是花明楼的乡亲们,引以为无限荣耀的地方——出了一任国家主席刘少奇。易连长渡过了一个月的与家人欢欣团聚、与乡亲们快乐交往的日子。回到部队全身心投入到连队的政治教育和军事工作中,充满了革命干部的激情。
部队正开展热火朝天的批刘邓路线,易连长从刘少奇故乡回来,不免有人询问刘少奇家乡的人民对批刘邓有什么看法?这句看似很普通的问话,易连长不加思索地随口说道:“花明楼的父老乡亲说刘少奇是个好人……”天有不测之云,马有转缰之病,易连长岂知大祸降临?
这话在当时非同小可,立刻炸开了锅,信息迅速被传到上级,乃至军区司令部直属政治部案头。易加亮被撤销连长职务,调团农场任农场副场长;不久,更严重的处罚下来:易加亮被开除党籍丶军籍丶干籍,以“现行反革命”执行逮捕,游行批斗……判处10年有期徒刑。英雄连长成了阶下囚。
一封休妻书 双双泪涟涟
在广州白云山监狱关押服刑的易加亮,第二年才获家属探狱之遇,见到妻子,他递给她一封信,这封信写好后放了很久,这才当面给她。信中提出二个要求:一是劝说在宁乡花明楼公社信用社任会计的妻子离婚;二是将两个年幼子女托付妻子育养,许其携子改嫁,许任意对儿女改名換姓,以免背着“现行反革命分子”恶名而影响妻子和后代。对于丈夫所出无奈之言,她的妻子当即泪如泉涌,泣不成声:“不……不!”哭罢,她耐心劝慰丈夫认真学习,积极改造,十年时间虽然慢长,忠于你的妻子,一定照看好子女,孝敬好公婆,不管遇到什么风浪,妻子都会在家里等你回来。易加亮听了妻子如此说,泛红的眼眶里泪水止不住滴落下来。古言道:男人有泪不轻弹,此刻见,人间真情是体现。
“9.13”事件发生后,易加亮挥笔向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写信反映自已的情况。虽然当时没有批复文件,但是,军事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本人的表现,将易加亮假释,刑期改判为管制,发回原籍监督劳动改造。
回到宁乡花明楼公社不久,群众选举他担任生产队会计,第二年担任生产队长。此事,老易开始不同意,以自已是一个现行反革命分子,属于被专政对象,要接受群众监督改造的,让他来领导贫下中农,带领农民群众搞生产,这不是翻了天吗?一旦发生问题,有话说不清啊。可是,花明楼公社印发了区社队三级干部花名册,封面上还加盖了鲜红鲜红的公章大印,易加亮的名字名列其中,推脱不成,只好走马上任。担任队长几年来,他工作积极,带领乡亲搞农田建设,粮食年年丰收,生产大队工作名列全乡乃至全县前列,多次受到上级表彰与奖励。妻子脸上也有了笑容。
疾风知劲草 高风又亮节
1976年粉碎四人帮,中央军委、总政治部下达了对易加亮上访材料的批复:如此案属实,予以平反。广州军区司令部直政部接到批复后,成立专案小组,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恢复党籍、军籍、职务晋升为营长、补发工资的决定。
1976年12月,广州军区通信团领导带队,携带平反《决定》、崭新军服、补发工资,在湖南省有关部门领导和宁乡县武装部政委陪同下,到宁乡县宣布“平反令”。对3补发工资等款3.8万余元,易加亮作了安排:捐出1万元,交政府作为教育基金;3000元补交党费;2万元补交几年来生产队分给的粮食和资金;剩下5000元留给妻子,作为未抛弃“反革命”丈夫的一份恩情谢意。风雨人生路,意志更坚强,乌云散去后,夜星更加亮。
1977年,部队整编及国家经济建设需要,易加亮退役转业,任职宁乡县林业局副局长、党组书记。
退休后,老易与妻子相濡以沫,携手相伴,虽己白发,恩爱如初。
(根据战友提供素材整理...2022.5.)
(本版编辑: 老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