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兵诗社

杨振生~《宪法日思悟》



    《宪法日思悟》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今天是第十个宪法日。

 

设宪法日旨在:

弘扬宪法精神,

凝聚社会共识,

引领公民意识,

彰显宪法尊严。

对依宪建法治国家,

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宪法对于公权力,

有根本性的规制;

对私权利的保护

有明确规范要求。

宪法日的宣传,

可以唤醒政府,

依法行政意识。

因宪法核心是,

通过法定分权,

制约国家权力;

其最终目是保障,

人民的公民权利。

许多法律是政府制定的,

用以管理社会和公民的;

唯独宪法是一个唯一的,

约束政府行为的基本法。

简而言之是——

宪法是保护私权,

限制公权的大法。

国家机关和公务员,

必须清楚——

手中权力的来源国家,

国家的权力属于人民!

一切公权力,

必须限定在宪法框架内,

绝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是公民权益的——

最强有力的靠山。

在有宪法国家里,

宪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

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宪法是母法,

是众法之源!

以宪法为基础的部门法里,

对公民权利都有明确规定。

通过宪法日的宣传,

要让公民真切地感受到,

宪法的尊严法律的力量。

同时——

每个公民也必须做到:

给予宪法足够的尊重,

把守法光荣违法可耻,

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动。

把自觉守法遇事找法,

解决问题靠法的信仰,

落实于自己一言一行。

依宪建中国法治社会,

是实现现代化的保证;

国家一切一切公权力,

都须严格限在宪法内;

公民要自觉维护宪法,

一切言行都严格守法。

完善法治体系依宪治国,

中国式现代化必定可达!

2023.12.4/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