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今天是第十个宪法日。
一
设宪法日旨在:
弘扬宪法精神,
凝聚社会共识,
引领公民意识,
彰显宪法尊严。
对依宪建法治国家,
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二
宪法对于公权力,
有根本性的规制;
对私权利的保护
有明确规范要求。
三
宪法日的宣传,
可以唤醒政府,
依法行政意识。
因宪法核心是,
通过法定分权,
制约国家权力;
其最终目是保障,
人民的公民权利。
三
许多法律是政府制定的,
用以管理社会和公民的;
唯独宪法是一个唯一的,
约束政府行为的基本法。
简而言之是——
宪法是保护私权,
限制公权的大法。
四
国家机关和公务员,
必须清楚——
手中权力的来源国家,
国家的权力属于人民!
一切公权力,
必须限定在宪法框架内,
绝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
五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是公民权益的——
最强有力的靠山。
在有宪法国家里,
宪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
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宪法是母法,
是众法之源!
以宪法为基础的部门法里,
对公民权利都有明确规定。
六
通过宪法日的宣传,
要让公民真切地感受到,
宪法的尊严法律的力量。
同时——
每个公民也必须做到:
给予宪法足够的尊重,
把守法光荣违法可耻,
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动。
把自觉守法遇事找法,
解决问题靠法的信仰,
落实于自己一言一行。
七
依宪建中国法治社会,
是实现现代化的保证;
国家一切一切公权力,
都须严格限在宪法内;
公民要自觉维护宪法,
一切言行都严格守法。
完善法治体系依宪治国,
中国式现代化必定可达!
2023.12.4/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