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友风采

 立警为公 执法为民   ——记林甸县公安局东街派出所所长张国军

  

立警为公 执法为民——记林甸县公安局东街派出所所长张国军

  (人物简介:张国军,男,汉族,1960年6月生,黑龙江省林甸县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78年12月入伍,历任铁道兵二团三营十四连战士、团司令部军务股打字员。1982年2月复员,先后任林甸县总工会出纳员,林甸县公安局预

  审科预审员,刑侦科侦查员,政工科干事、副科长,林甸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教导员,东街派出所教导员、所长,2005年至今任林甸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1985年至1992年被林甸县政府三次记功、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两次嘉奖。2001年6月被林甸县委授予优秀校外辅导员,2001年5月被林甸县公安局评为追逃行动先进个人,2002年被评为全县政法队伍“学创”活动先进个人,2003年、2005年分别被评为县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先进工作者,2006年被评为县“四五”普法先进个人,树为林甸县公安局“铁人式公安民警”。)

  从1995年到2005年,张国军在东街派出所先当八年教导员,后当两年所长。十度春秋,几番风雨,锤炼了他“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坚强信念。他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和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把东街派出所带进了各级先进行列:2002年被黑龙江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系统先进基层单位,2003年被黑龙江省公安厅评为二级公安派出所并授予集体三等功,同年7月,被大庆市公安局授予集体三等功,2004年8月,被大庆市公安局评为“人民满意的优秀公安执法集体”。他本人也先后多次被评为政法队伍“学创”活动先进个人和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先进工作者。

  率先垂范 爱岗敬业

  张国军不论是当教导员,还是当所长,都十分注重民警队伍建设,不断加大管理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为此他严格要求自己,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在关心爱护、正确引导民警的同时,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民警养成良好的执法作风,树立起执法为民的思想。他与班子成员一起使东街派出所队伍建设和执法业务等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在他的带动和影响下,东街派出所办理的各类案件无任何差错,评比结果始终名列全局前茅,从未发生过冤案、错案,从未发生过因执法问题被投诉的情况。还从东街派出所走出了“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张精华(2000年3月国家公安部隆重授予)。在黑龙江省公安系统引以为荣。

  严格管理 立足防范

  张国军在长期的基层工作中,把严格管理立足防范作为提高执法工作水平的一个重要环节常抓不懈。做到管准、管好、管活,全力维护辖区平安,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他把违法青少年的帮教作为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工作中突出一个“情”字,不嫌不弃,主动接触,多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法制教育,引导其积极进取,还为他们及时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在他所帮的4名对象中,无一重新违法犯罪。他紧紧抓住矛盾排查调处环节,防止矛盾激化。他要求民警在调解纠纷时要突出一个“公”字。“快速到现场,热情待双方,耐心做工作,认真查情况,分清责任,明辨是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2004年8月24日,林甸县东市场农民因卖菜发生纠纷,即将发生殴斗。接到警情后,张国军迅速带领民警赶到现场,他面对人多嘴杂混乱场面,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议之以法,使双方问题得到妥善处理,使一场一触即发的民转刑案件解决在萌芽状态。

  情系百姓 有难必帮

  “老百姓的事无小事”,张国军教育全所民警:“只要了解或反映到咱们这里,就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东南街5委9组驻地,有一条长300米的士路,地势低洼,凹凸不平。雨天汪洋一片,晴天也是难走。张国军组织全所民警帮助群众修路,他协调来水泥管,找来推土机,压道机,很快把路修好。老百姓称这条路是爱民路,还敲锣打鼓送来锦旗。东街派出所长期和辖区的三所小学、两所中学开展警校共建活动。他们选派五名精通业务、素质过硬的民警担任五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每学期给学生上法制教育课。提高了中小学生的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的意识。还对学校的周边环境进行治理,使学校、家长、社会三方都很满意。林甸县第二小学学生高大伟母亲早亡,父亲也抛弃他不见了踪影。他衣食无着成了“孤儿",学习成绩本来优异直线下降。张国军了解情况后十分痛心,深表同情。他号召全所干警捐助大伟。亲自将大家捐助的书包、鞋、被褥等300多元的学习生活用品交到大伟手里,还给他交了寄宿房东的房租270元。张国军及其东街派出所的同志们,就这样无私帮助髙大伟5年,用真情温暖着这颗稚嫩而受伤的心。张国军领导的东街派出所为老百姓做的好事说不完,那数不清的锦旗、感谢信、感谢电话最能说出老百姓的心声。

  严格执法 不徇私情

  不论是当教导员,还是当所长,张国军手中的权力不大也不小。在群众的眼里,他这样的官是衡量是非曲直的“尺”,是判断好坏的“公平秤”。然而,他从来不把党和人民交给的权力用来谋取私利。“哪些该办,哪些不该办”,在他的心目和工作中是非分明,一清二楚。张国军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严格要求民警依法办事,公正、公平执法办案。遇到亲属朋友企图挖关系时,他晓之以理,说明不能办的原因,多次拒礼、拒贿,一贯坚持公正依法办事,树立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2003年10月的一天,一位朋友找他说孩子要当兵,年龄不到,请他帮忙。并拿出200元钱,要他疏通关系。张国军当时就告诉这位朋友,这事违反原则,我不能办,别人也不好给你办,婉言回绝了这位朋友。2003年8月,张国军带领民警处理一起赌博案件时,其中涉及到他的一名外甥,这外甥自认为有舅舅作主,会网开一面。张国军顶住多位亲属说情,说啥也不让步,对这位外甥依法进行处理。一些人说他不讲情面,“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但他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放纵违法,我就是失职。”

  风雨十年路,拳拳赤子情。张国军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心系百姓,真心为民,不徇私情,树立了一名新时期执法者的良好形象。

  (作者:姚尚明 原铁一师二团 原载《他们从军旗下走来》2008年9月长江文艺出版社)


编辑:乐在其中